教师减负与督查检查规范化实施方案
一、督查检查事项刚性压减
建立”白名单+总量控制”机制
各省需公布进校园事项白名单,未列入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,确需新增的须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批且不得突破年度总量。
北京等地已明确要求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50%以上,专项督导每校每年不超过1次,综合评估3-5年开展1次。
推行”数据直采”替代人工填报
严禁要求教师重复填写学生基本信息、成绩统计等数据,改由教育管理平台直接从学籍系统抓取。
甘肃等地已取消防溺水”摆拍留痕”、扶贫台账重复填报等12类形式主义任务。
二、社会事务进校园严控标准
实施”四严禁”准入制度
严禁商业活动进校园、严禁非教育部门摊派任务、严禁强制家长APP打卡、严禁与教学无关的创建评比。
惠州教育局因违规开展消防安全达标验收(含100余项台账)被中央纪委通报。
建立”双线举报”监督机制
教师可通过教育部监测平台举报违规进校园事项,查实后对责任单位追责。
2024年起,教师减负成效已纳入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。
三、教师评价体系科学化改革
废止升学率排名奖惩
严禁以考试成绩、升学率为依据对教师实施绩效扣减或变相处罚。
推广”基础工作量+育人成效”评价模式,将家校沟通、心理辅导等纳入考核。
规范教师抽调借用流程
非教育教学岗位借用教师需经县级教育局长签字,且期限不得超过半年。
甘肃省明确26项”不得”事项,包括不得安排教师参与拆迁、治安巡逻等政务工作。
四、长效保障措施
区块链存证管理:对督查检查事项全程留痕,防止反弹回潮。
减负专班常态化: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减负调度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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